咖啡厅租赁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甲方)愿意将经营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乙方),乙方同意承租该房屋。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西影路508号二层东北角局部区域(附:分割区域图)共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并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所有损失的赔偿。 2、乙方在该房屋租赁期限内的经营项目为 饮品、甜品 。
3、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改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4、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乙方出具有关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授权经营证明等文件,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提供。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本合同项下租期为伍年零叁个月,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31 日止。
2. 免租装修期:本合同项下免租装修期为天,即自年日至 20xx 年3 月 31 日。
3.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应当承担装修管理费(该费用标准按照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执行)、物业管理费,以及该房屋发生的水、电等公用事业费用。
4. 免租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5. 双方明确,如税务机关要求缴纳房产税,该等税金由乙方承担。
6. 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按照甲方新的租金标准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逾期未能签署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租。
第四条 租金和保证金金以每年3%比例进行递增。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一次性足额支付。
3、第一期租金应于本租赁合同签署当日一次性交付甲方。应交租金为人4、乙方以后每期租金应当在上一交租期倒数第二个月的30日前(若30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天),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租期租金。
甲方收款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5、甲方无需向乙方提供租金发票,办理开具发票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履约保证金:本租赁合同签署当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30日内,若乙方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且无其它欠款或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乙方进场日
1、本合同项下的进场日为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之日。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规定办妥全部施工手续后,方可开始装饰装修工程。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同意进行施工,一切后果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已查验并充分认可该房屋状况,同意不因此主张减免租金。
第六条 房屋装修
1、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物业管理公司和甲方申报,并经物业管理公司和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
2、乙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指挥。如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赔偿。
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属于自身的财产以及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屋,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对房屋进行的固定装修、楼梯(除能够搬离的活动物品外)不得拆除,不得损坏及拆除房屋的墙壁、屋顶、地面、玻璃、门窗和相应的附属装饰物以及电缆、照明设施、取暖设施及其他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上述所述乙方均认可由甲方所有,甲方不必支付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等任何费用。如甲方验收发现房屋装修和设施有损坏的,乙方应按甲方维修部门核定的修复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物业管理
1、乙方承诺遵守本楼物业管理公约或临时管理规约,并遵守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并不时修改的关于商业广场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包括
装修守则、商户手册、经营管理守则、营业员手册、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要求等)。双方确认,前述物业管理公约或临时管理规约及商业广场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2、乙方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乙方在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项下义务和责任也构成对甲方的单方承诺,甲方有权直接援引向乙方主张权利。
3、双方确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进入该房屋,并采取一切相关合理技术措施进行有关维修、保养或其他与该房屋相关事项,但应尽量避免影响乙方该房屋正常营业。乙方同意不因此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提出营业损失、营业场地占用、人员加班费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4、双方特别确认,乙方不得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纠纷或事件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交纳租金。
第八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自进场之日起,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缴费标准及方式向甲方交纳物业费。乙方同意按每平方米每月7.5元的价格向甲方缴纳物业费(不含税)。
2、水电费:自进场之日起,乙方应当承担并支付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均由甲方向乙方直接收取。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内部设施损坏,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进行经营活动所需的其它各项费用开支均由乙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以及工商、卫生、社会治安等等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3、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保证金、物业费、水电费、设备管理费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
4、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2、按时足额支付该房屋租金及有关费用。
3、乙方保证接受和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未经甲方、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该房屋的房屋结构、外墙门窗、门头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专用设施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
5、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导致该房屋发生漏水、火灾、爆炸等事件,或乙方发生不良经营行为的,乙方应当对甲方及第三方因此而蒙受损失(包括人身和财产损害)给予赔偿。
6、乙方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相邻区域内其他业主、承租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其他不合理干涉、扰乱其他业主、承租人正常经营的行为。
7、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其顾客和访客在该房屋内不当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8、接受甲方统一安排,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和大小安装门头。
9、乙方保证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公用事业费及其他费用。如因乙方延迟交纳导致甲方垫付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乙方每日应按甲方垫付款项金额的千分之四支付利息,利息自甲方垫付之日计算到乙方足额偿还甲方之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或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则自乙方逾期支付第5日起,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未付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延迟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欠费金额1‰的延迟履行违约金;经甲方催告后10日内乙方未足额交纳租金及其他欠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时承担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因乙方违约而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没收本合同项下之履约保证金,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提前终止产生的全部损失,且乙方应按照终止年度年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经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足额交纳租金等费用,于前述90日届满时解除本合同。除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乙方无需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5、双方特别明确,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给予乙方免租装修期的前提。如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除承担本条第三项的违约责任外,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日内按第一个租约年的租金标准补交免租装修期的全部租金。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对外承包、合作经营或联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同时,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本条第三项的违约责任。
7、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房屋交还
1、本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或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后3日为房屋交还期。交还期内,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和工程资料(如有)的全部原件和复印件,并使该房屋符合交付时状况,经甲方验收确认符合约定后,交还给甲方。
2、因租赁期限届满或因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交还期内,乙方应当按届时所在租约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按照届时物业服务费标准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并承担各项公用事业费。
3、因甲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交还期为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通用事业费。 4、无论任何原因,交还期满后乙方仍未能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还甲方的,则自交还期届满之日次日起,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终止时该房屋租金标准的200%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并按照合同终止时该房屋物业服务费标准的100%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及承担相关公用事业费,直至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还该房屋为止。 在本项前述情况下,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交还期届满次日起,对该房屋采取停止水、电等供应,控制人员进出,阻止乙方继续经营等强制措施,且乙方应承担的占用费、物业服务费及公用事业费不因此而得到减免。
5、乙方按约定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甲、乙双方应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如双方签署了房屋交还确认书,或虽未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但乙方已经实际撤离该房屋,届时乙方在该房屋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丢弃等)。如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赔偿。 6、如乙方未办理交还手续而撤离该房屋,甲方对乙方撤离后该房屋进行清理、整改或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等使之符合约定交还条件的,因此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且上述清理、维修期间,乙方仍应承担按合同终止时该房屋租金标准承担占用费,以弥补甲方此期间租金损失。
第十三条 通知
1、甲方和乙方按以下列明的地址发送通知:
2、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通知可以专人手递方式、特快专递方式及挂号信方式。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以通知交予特快专递公司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交寄记录作为发送凭证。以挂号信方式发出的,以寄信回执作为发送凭证。通知送达对方之日依据发送凭证记载时间确定。
3、乙方确认,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是乙方的有效通知地址。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将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张贴于该房屋的门窗或墙面上,该等通知一经张贴即视为已经向乙方送达通知,乙方于通知张贴当日知悉通知内容。
第十四条 其他
1、如该房屋因不可抗力遭到严重损坏,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双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商议。
如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90日内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而提前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特别确认,无论甲方是否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或租赁许可证或办理完毕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租金等交费义务均不受影响。
3、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形成租赁合同关系,不产生任何代理、联营或合伙等其他关系,甲方对乙方实际经营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交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执二份,乙执一份,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如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咖啡厅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 ,占地面积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见附件:咖啡厅固定资产台帐)出租给乙方。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茶楼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 租期
租期共年,即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24时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年交一次,第一年租金一次性缴纳元,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签定后天内将租金一次性交给出租人。若乙方
第二年单方面终止合同不再承租,第一年缴纳的租金元,甲方将不会向乙方归还多第一年多缴纳的资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天的宽限期,从第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税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茶楼的修缮
由乙方进行茶楼维修和修缮,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对商铺进行改善,不得破坏茶楼主体结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度,电表表底数为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
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爱护各项物品,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 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3.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 乙方必须依法经营, 租赁期间乙方经营行为、债权售务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处罚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责承担。若乙方因违法经营受到法律制裁,从而导致营业执照吊销的,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元的赔偿金。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九条 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金按当期市场主体价格执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
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